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提出要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其中“遴选可持续发展项目,与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影响力”被列为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之一,助推中医药更好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习近平主席于2013年9月和12月,分别见证了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中国-乌克兰中医药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进一步为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指明了方向。”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医药兼具人文与医学科学的多重属性,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经济资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是中华文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的最佳载体。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经与外国政府、地区组织签订了83个中医药领域合作协议,这些协议的签署国(地区)绝大多数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仅2013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药类商品进出口总额就达到近20.8亿美元,占我国中药类商品进出口额的50%以上。作为“一带一路”经济走廊的源头,新疆、甘肃、云南、广西、福建等地的医、教、研、产机构都与64个国家开展了中医药交流合作,并取得了许多成果。
于文明强调,在国家政策的持续支持下,未来中医药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将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