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投资促进出口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改善我国的对外投资环境、完善投资促进体系、加快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与更多的国家签署高标准的双边投资协定,有效保护海外投资利益,使“走出去”战略与“一带一路”战略相呼应,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合作新格局。
5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5年4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数据显示,4月份,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1183亿元,支出10336亿元,顺差84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0052亿元,支出8143亿元,顺差1909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131亿元,支出2193亿元,逆差1061亿元。4月份货物贸易实现由逆转顺,较3月份差额达2024亿元。
据海关总署统计,今年1月至4月份,我国进出口总值12225.1亿美元,同比下降7.6%。其中,出口6901.6亿美元,增长1.6%;进口5323.5亿美元,下降17.3%。
对外贸易一直是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我国跃居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但此后一段时期,我国外贸在出口竞争优势依然存在的背景下,未来发展在迎来重要机遇期的同时也将面临着诸多挑战。
事实上,自2012年起,我国外贸数据已连续3年未能达到年初目标。中国经济步入“三期叠加”的新常态后,经济增长动能有所减弱,在外贸领域的表现尤为明显。今年以来,我国外贸下行压力明显加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一方面,我国外贸传统竞争优势正日趋削弱,而新的竞争优势却尚未形成。企业同质化竞争愈发激烈,企业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同时,我国在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方面的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外贸体制与营商环境也需进一步改善。
针对我国外贸形势的多重压力,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外贸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从国家层面指出了具体方向,因势利导地对企业给予鼓励,更对各地政府的外贸工作形成有力督促。与此同时,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新优势成为我国外贸增量部分的重要增长点。
《意见》提出,要巩固我国贸易大国地位,推进贸易强国进程。努力提高新兴市场、中西部地区、一般贸易、服务贸易和品牌产品在我国外贸中的占比。力争到2020年,外贸传统优势进一步巩固,竞争新优势培育取得实质性进展。专家表示,《意见》旨在全面提升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水平,并细分为深化贸易合作、大力拓展产业投资以及优化周边经贸发展格局3个层面。具体包括: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优势产品对沿线国家的出口,抓住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带动大型成套设备及技术、标准、服务出口。顺应沿线国家产业转型升级趋势,加快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意见》确定了提升我国贸易国际竞争力、培育对外贸易新优势的目标和举措。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6%。但值得关注的是,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出口总量增长速度超过10%,高出同期出口总体增速5.5个百分点,这也成为外贸整体下行背景下的亮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柳对记者表示,“培育我国对外贸易新优势,主要是培育出口新优势,提升出口的国际竞争力。”在实行“走出去”战略中,我国已经从吸收外资大国转变为对外投资大国。对外投资带动设备、原材料、技术和劳务出口,形成投资与贸易互动局面。为提升投资促进出口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改善我国的对外投资环境、完善投资促进体系、加快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与更多的国家签署高标准的双边投资协定,有效保护海外投资利益,使“走出去”战略与“一带一路”战略相呼应,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合作新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