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华为签署《框架合作协议》:鉴于公司在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方面的优势以及在能源互联网方面的战略规划,结合华为在信息与通信技术、智能光伏电站解决方案、全球化运营等方面的优势,双方商定将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在智能光伏电站、智能微网、智能储能、企业信息化建设及海内外光伏市场等相关领域建立全面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在新能源产业及信息技术领域的共同发展。
华为逐渐成为智能光伏电站管理系统的领导者:华为依托其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将数字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与光伏发电技术相融合,通过智能化以提升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和运营管理效率,目前逐渐成为智能光伏电站管理系统的领导者,并与光伏产业内多家电站企业达成合作。
建立国内外光伏电站开发及信息共享平台,践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双方一致同意在光伏电站领域创建信息共享平台,双方建立合作机制,主要在以下方面展开合作:(1)电站项目资源开发合作:双方合作开发国内外光伏电站项目资源,华为提供光伏电站项目资源、光伏电站改造项目资源并协助开发完成,公司作为项目投资方并使用华为智能光伏电站解决方案;公司和华为将共同开发海外项目资源,并重点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及光照资源丰富、投资稳定的国家。(2)市场分析:双方根据各自优势共同对国内、国际光伏市场、政策进行分析研读、预判,定期形成市场分析报告,为双方企业发展提供参考依据。(3)电站评估: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展开针对光伏电站和关键设备试验测试及评估工作,根据计划形成光伏电站相关的专项或全面评估报告,为光伏电站设计优化、电站运维、设备研发提供数据依据。(4)项目信息: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在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共同建立针对国内和国际的项目信息库,包括所有已建成、建设中、开发中光伏发电项目。
建立一体化“营”“维”智能管理解决方案及示范中心,能源平台日渐成型:双方愿意在智能光伏领域及数据分析领域展开全方位的合作:(1)一体化“营”“维”智能管理解决方案及示范中心:华为为公司搭建FusionSolar智能光伏电站管理平台,双方将利用FusionSolar管理系统共同开发建设光伏电站全球营维中心,根据各自优势,展开光伏电站全球运维中心的深度合作,共同努力将公司建设的光伏电站智能管理平台打造成为华为在中国市场重要的标准化示范中心。(2)逆变器产品:公司同意在全球的光伏电站建设中(包括公司直接采购或公司指定合作伙伴或公司收购的光伏电站项目采购华为组串逆变器),华为作为其2015-2017年内指定的重要逆变器供应商;公司有意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华为低压并网系列组串式逆变器进行代理或贴牌合作,具体合作模式双方可后续进行具体商议。(3)无线宽带系统:公司拟在新建项目中采购华为无线宽带系统。
加强企业文化交流,共享技术团队及技术资源:华为拥有先进完善的企业文化及管理方面的培训体系,鉴于双方合作的需要,华为同意根据公司的需要有计划组织公司员工在华为进行企业文化及管理方面的交流和培训,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和凝聚力。双方同意在储能技术、光伏电站标准制定、智能光伏电站解决方案、智能微网技术等方面共享技术团队及技术资源。华为将为彩虹精化成立技术支撑团队并进行相关技术人员培训和培养。
光伏电站项目接连落地,装机规模超预期空间较大:2015年以来,公司光伏电站项目接连落地,包括浙江湖州106MW项目、攀枝花65MW项目、合肥60MW项目,加上2014年的160.2MW项目,合计已达391.2MW。公司拟增发募集资金在浙江、安徽、四川三地加码200MW分布式光伏,显示出公司转型光伏电站运营商的坚决态度。此外,公司还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在3年内合作实现不低于1GW的光伏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0亿元。公司在2014年制定了三年内实现装机并网发电1GW的基本目标,我们认为超预期空间极大。
打造能源互联网+金融的双重平台: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强度大、资金密集,有着金融产品的属性。除通过银行一般授信外,公司有望积极开展项目融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并购基金、发行企业债、定向增发、众筹融资、资产证券化等资本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财务杠杆,在确保资金来源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创新光伏电站的投融资模式,挖掘光伏电站的金融属性。公司计划借助现代数字通信、互联网、移动通信及物联网技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将新能源电站与互联网有机融为一体,致力打造出一个全新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投资和融资生态系统,实现绿色低碳生态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司计划积极推进以微网为中心,按区域大园区整体规划、整体开发,以微网技术形式接入电网中并网运行,提高分布式电站的利用效率和参与电力市场的能力,减少分布式电源的间歇性对电力系统的影响,提高运行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提高效率同时提高投资收益。
实际控制人与董监高大幅认购增发股份,彰显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管等计划通过大幅认购增发股份向公司注入现金,彰显其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亲自挂帅光伏业务,结合专业的光伏团队,我们看好公司在电站领域的管理水平与执行能力。
投资建议:在不考虑增发摊薄股本的情况下,预计公司2015-2017年的EPS分别为0.64元、1.00元和1.32元,对应PE分别为57.5倍、36.7倍和27.9倍,维持公司“买入”的投资评级,上调目标价至45元,对应于2016年45倍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