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黄建银指出,“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目标简单来说,第一是发展、稳定,第二是开放、便利。对于沿线国家而言,不仅要产业升级、市场扩容,更要思路升级,需要有新思维和新思路。希望在文明互鉴、政策协调的有力支撑下,中药产业通过重构国际市场秩序走上绿色发展道路。
绿色贸易壁垒国际多有
中医药国际绿色发展之路从贸易的角度看,包含中药的产品贸易、中医的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技术贸易)。中药国际贸易可分为五种形态:中药材、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植物提取物和中成药。由于文化差异和医疗卫生管理体制的不同,中药国际贸易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较多,不同国家对于中药贸易的关注点不完全一致,绿色贸易壁垒和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不尽相同。
比如在俄罗斯,绿色贸易壁垒及相关技术壁垒的措施大致有六种。一是原苏联药典规定的技术法规;二是俄罗斯自己的草药注册登记制度固定的技术标准;三是按西医西药注册认可的合格评定程序,目前进口中药按保健品申报注册;四是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按照西药注册规定来管理;五是包装和标签要求按保健品注册的中医药产品,不得包含任何广告、适应证或治疗某种疾病的信息;六是不接受在俄罗斯推广含有濒危动物原材料的传统中药注册。
黄建银分析说,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安全为由,通过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和服务加以限制的贸易保护措施。如日本的“生态标签制度”、美国的“绿色签章”,美国FDA要求大部分食品必须标注至少14种营养素的含量。
秉持文明互鉴重构秩序
根据近年来来的数据,我国中药出口产品结构仍以中药材及饮片、植物提取物等原料型产品为主,出口额占比在80%左右,中成药产品占比相对小。
黄建银说,道地药材最能体现中医辨证施治的物质基础,具有品质优良、疗效显著、举世公认的特点,具有科研、经济和文化的多重属性,在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中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府和行业人士可利用“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契机,“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与沿线各国开展相关政策协调,从生态学角度重视道地药材的国家交流与开发、保护与利用,将枸杞等道地药材的学术交流合作,国际贸易纳入到文明互鉴、重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体系之中,从而可以进一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与人类生命健康,突破绿色贸易壁垒对道地药材国际贸易带来的不利影响。
从促进沿线国家“文明互鉴”的角度看,现行国际经贸规则的文明元素偏于单调。国际经贸规则某种程度上是世界文明的制度化体现。只有充分吸收各种优秀文明成果,规则才能更包容、公正、合理。二战后由美英法等国主持制定的一系列国际经贸规则,主要体现了西方价值观,对非西方文明考虑不够,存在不合理之处。“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就是为了发展中国家能够在国际经贸活动的规则制定中获取更多正当权益。
促进政策协调绿色发展 我国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微博]后,能够运用其“国内规则”和“市场准入”两个重要国际性体制和机制的政策工具来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在“规制思维”指导下,借助于世界贸易组织自由贸易区谈判机制,中国政府推动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达成对中医学历和从业资质的认可。特别是在新西兰,通过两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议,中国中医师得到从业的医师资格,为中医药在新西兰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而“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提出后,可通过与沿线各国开展“国内规则”和“市场准入”的医药卫生政策协调,携手推动各国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开展医药卫生领域的开放、交流、融合,如在目前已形成的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打造“一带一路”横跨亚欧非的国际区域性传统医药合作圈,通过自由贸易区协调机制,逐步解决中医药海外发展的“国内规则”和“市场准入”的一系列问题。
黄建银表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可以看作是超越一般自由贸易区的国际性合作行动计划。其实施对于中药贸易通过各国间进行“政策协调”,为突破技术法规、技术指标、合格评定程序、卫生检疫措施、包装标签要求、环境标准制度等具体技术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指明了方向,将会引领道地药材出口和中医药产业走上国际绿色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