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荣担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中心成立后,即召开首次“‘一带一路’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专题研讨会及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研究》开题报告会。贺荣强调,要以“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为契机,紧紧围绕司法实践,开展好重点专项课题研究,促进涉外审判理论创新发展,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丰富的研究成果和更加坚实的理论支撑。
贺荣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围绕司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智库型合作研究平台正式搭建,开启了“一带一路”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合作研究机制,确立了“一带一路”司法服务与保障理论研究的基础和方向,明确了“一带一路”司法服务与保障研究的实践需求。要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功能定位,进一步理清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关重点专项课题研究的主要思路,为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贺荣强调,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切实发挥好研究中心的作用,探索出专家学者支持审判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把“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打造成具有相当影响力和国际知名的重要智库; 研究中心要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吸引更多的专家学者参与到研究中心的工作中来;要鼓励不同领域的合作交流,营造平等、开放、多元、包容的学术环境,充分调动各部门及专家学者为司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贺荣强调,研究中心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实践为基础,推进理论上的丰富和创新,进而指导解决实践中的问题;研究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要始终坚持主权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高度,围绕运用法律手段参与国际问题处理,通过司法案例和审判活动增强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推动相关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凸显我国应有的法律、司法方面话语权的大国地位,同时要充分考虑全球化的背景,处理好中国立场与国际共同体的关系,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努力形成对实践有重要指导作用、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在讲话中指出,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时代命题,是党中央在对国内外形势准确判断和把握的基础上,对我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推动全球治理机制变革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党中央以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具体落实,事关我国发展全局的中长期战略设计,是我国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的重要举措。
张文显强调,要把本课题研究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把本课题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课题之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和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中国立场、维护和发展中国利益,同时要顺应全球化趋势,平衡各国利益;要深化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关系研究,进一步明确不同国际条约的缔结程序、推动条约制定的公众参与机制和评估机制,对国际条约在中国的适用与实施问题提出总体性规则;要把理论研究、工作研究与智库对策研究结合起来,注意调研成果的转化,促进我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积极作为,切实增强中国的法治软实力。
来自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的专家及上海高院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主题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有关负责同志作了重点课题的开题报告,部分专家学者代表作了发言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