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税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霍 军
一是沿线省区财税利益的协同。区域协同发展最重要的是利益协调,其中财税利益协调是焦点。事关区域产业功能布局的区域财税利益协调机制能否突破,直接关系到区域一体化战略的成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思路提出已近30年,之所以裹足不前,一个重要因素是,三地各自为政追求本位财税利益而忽视了区域财税利益协调,从而制约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同城化,特别是区域产业对接布局战略的有效实施。在现行行政区划和“分灶吃饭”财税体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产业转移对接会导致产业转入和转出地发生税收增加或减少的转移,地方财税利益受损方会因财政收支压力而消极对待产业转出。因此,需要通过区域间合理的财税分配机制解决。
二是面临“一带一路”沿线省区的东盟经贸竞争压力。“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省区甚至非沿线省区,虽然面对东盟的区位优势不及广西,但都在打东盟牌。不少省区对东盟的贸易和投资额都远超广西,境内东盟产业园区建设的历史和规模也超越广西,西南省区出口东盟货物一般选择舍近求远绕道广东出海,这都使广西的东盟海上通道门户地位受到挑战。因此,广西要重视比较“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省区的通道战略实施方案的方向和重点,确定广西通道战略实施方案的比较优势方向和重点,避免恶性竞争。其中特别要重视降低广西的物流成本,着力解决西南省区出口东盟货物绕道广东出海这个长期困扰广西-东盟海上通道发展的问题,真正发挥广西作为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作用。
三是呼吁国家尽快健全中国-东盟双边税收协定网络。主要是促成尽快谈签中国与柬埔寨、缅甸的双边税收协定,避免中柬、中缅双边投资的双重征税,为“一带一路”沿线省区对东盟的投资者提供跨境税收法律救济,保障国家和沿线省区地方的税收主权,维护投资柬埔寨、缅甸企业的税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