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热潮下,“把握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务实推进跨境旅游合作”已成为云南与不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共识。2017商洽会期间,前来参会和参展的相关人士表示,在各方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跨境旅游合作将成为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巩固和拓宽国际旅游合作的新载体,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密切人员往来的重要方式。
空间广阔 潜力巨大
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山水相连、人文相近,旅游资源差异性大、互补性强,具备开展跨境旅游合作的有利条件。近年来,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积极利用参与双边或多边的旅游展会、旅游推介会、旅游论坛等平台和渠道,进一步加强相互间客源市场的互送与合作,互访游客人数显著增长,良性互动越来越频繁。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到云南旅游的过夜游客约200万人次,同比增长20%以上;一日游游客约570万人次,增长18%以上。此外,云南全境出入境人数达3717万人次,同比增长6.81%,其中出入境游客合计1181.60万人次,同比增长39.78%。
在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跨境旅游合作论坛上,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余繁介绍,目前,云南与周边国家按照在跨境旅游合作方面达成的相关共识,积极推动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参加论坛的印度、斯里兰卡、泰国、越南等国家代表也一致认为,建设跨境旅游合作区对区域内各国增强国际竞争力、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国民收入、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此前,云南省初步拟定了中老、中缅、中越3个方向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方案。方案提出,在出入境便利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跨国自驾游产品开发、旅游安全管理等方面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合作。越南老街省及老挝南塔省、琅勃拉邦省、乌多姆赛省、波乔省、丰沙里省和缅甸的掸邦、曼德勒省分别与云南省相关州市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就进一步加快推进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达成广泛一致意见。不久前在缅甸举办的中缅旅游合作论坛上,中缅双方提出以旅游合作为推进器,以云南—缅北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为突破口,引领孟中印缅旅游圈建设,更好地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构想。
同时,云南积极推动成立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联盟。与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其他5个国家共同拟定了《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联盟章程(建议稿)》和《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联盟概念方案(建议稿)》,提交给各国研究讨论。澜沧江—湄公河流域5个国家对城际间旅游合作表示大力支持,各方本着互利共赢的愿景,将相关建议和设想及时通报国内相关部门,争取各自国家层面的支持。目前,柬埔寨提出金边、暹粒、马德望、贡布、枯井等城市,云南提出昆明、景洪、腾冲、丽江、大理等城市进入首批入选城市名单,其他国家的意见也正在反馈当中。
把握机遇 加速推进
6月12日,周边国家旅游官员培训项目在昆明启动。开班仪式上,19名来自老挝信息文化旅游部、尼泊尔国家旅游局、斯里兰卡基督教事务与旅游部的官员纷纷表示,希望以“一带一路”为契机,以跨境旅游合作为平台,找到共同应对机遇的解决方案,凝聚共同发展的动力,推进实实在在的合作。
就在同一天举行的2017商洽会跨境旅游合作论坛云南旅游推介会上,来自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巴基斯坦、泰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12个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近100名旅行商,被云南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所吸引,表达了加强交流合作、共享旅游发展机遇的意愿。
我省相关学者和业界人士也积极建言献策,倡导各方旅游管理部门在多个方面开展探讨并务实推动。大家建议,各国家间尽快建立推进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的机制体制,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高层会晤和业内交流等活动,研究解决制约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中越河口—老街、中老磨憨—磨丁、中缅瑞丽—木姐先行确定三个区域,试行开展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积累经验和成功做法,为下一步更大范围的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倡导各方推动成立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联盟,推动各国加快对《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联盟章程》和《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联盟概念方案 》的研究,完善相关文件,推动完成各自国内的报批程序。
“我们期望在2017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举办期间,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共同就联盟机制性会议安排、秘书处设立、选举理事、入选城市名单等有关事项进行议定。根据议定结果,推动联盟尽快成立。”余繁还表示,期盼各方在旅游投资和项目建设、旅游产品线路打造和宣传推广、旅游安全和服务保障等领域开展广泛务实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