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座谈会,强调要坚决防止滥用“一带一路”概念,严防一些机构和个人以“一带一路”为幌子敛财聚财。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文化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中国金币总公司等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指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倡议,也是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3年多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社会上出现了将“一带一路”概念泛化、滥用的乱象,甚至以“一带一路”为幌子敛财聚财。比如有的机构和商家假借“一带一路”名义推销P2P理财产品、投资基金等;销售价格高昂、大多粗制滥造、文不对题的冠以“一带一路”的纪念币、纪念册、纪念品等;没有按规定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就乱设所谓的“一带一路”联盟组织、研究会、某某地区工作小组等,甚至乱拉赞助巧立名目举办论坛、研讨会、展会以及评比、竞赛活动等,收取高额费用;擅自设立“一带一路”网站,甚至故意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官网(www.yidaiyilu.gov.cn)相混淆,从事商业活动。这些乱象既损害了“一带一路”概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混淆视听,扰乱了正常的宣传舆论氛围,甚至给一些单位和个人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产生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有的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会议强调,要高度警觉以上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根据职责,进一步摸清情况,分析症结和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以“一带一路”为幌子敛财聚财的乱象蔓延和扩大。同时,要依法依规甄别,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郑重提醒社会各界擦亮眼睛,时刻保持警惕,增强对以“一带一路”为幌子的敛财聚财行为的鉴别能力,如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当地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反映或举报,严防上当受骗。
内容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