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
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一带一路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复成立(中央编办复字〔2017〕275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正司级事业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开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问题、政策法规、国际合作等方面研究和相关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参与开展推进有关政策落实、战略规划及重大合作对接等相关工作;参与实施对外合作、相关援助、人才培养交流以及宣传推介等工作;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等。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编制内招聘7人,其中综合处3人、业务一处2人、业务二处2人。
二、岗位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北京市户口;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专业功底扎实,有较好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综合管理岗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余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匹配的丰富经验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7、政治素质良好,中共党员优先。
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见下表:
三、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6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请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zhaopinndrccpbri@163.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应聘处室-岗位-联系电话”。
3、报名时提交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语言等级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口需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作为邮件附件一并提交。
4、应聘人员须按以上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发布的招聘信息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专业和工作经历须与发布的招聘信息中的专业要求和岗位要求一致。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直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通过笔试人数与聘用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3名,经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资格审查评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原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七、体检
通知考察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选。
八、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待遇
聘用人员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10)68502707;6850271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