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山东法院积极探索经贸合作示范性法律服务路径,为“一带一路”和“上合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开兴介绍,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山东法院共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案件489件(含涉港澳台案件),审结一审海事案件3217件,审结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90件。法院在案件的审理中,对“一带一路”和“上合示范区”建设的司法需求给出了具体反馈。“这体现了严格产权保护、尊重意思自治、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价值导向。”
目前,“上合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和“上合示范区”涉外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已经挂牌成立。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合示范区”设立了涉外审判巡回法庭,主要审理涉“上合示范区”外商投资、对外投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融资等领域的涉外案件,对涉“上合示范区”案件开通“绿色通道”。
此外,山东法院制定《关于发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职能保障青岛西海岸新区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意见》,指导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制作中英文版的《涉外商事案件诉讼指南》和《涉外商事案件举证指引》,向中外当事人提供指引、宣传法律。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