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尼联合声明: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契机,全面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 新闻中心 一带一路门户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开放篇

中尼联合声明: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契机,全面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
一带一路 www.edailu.cn 2019-10-14 来源:一带一路·重庆经济合作中心    点击:3041次

  

新社加德满都10月1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联合声明13日公布。联合声明说,当前两国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契机,全面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携手迈向共同繁荣。

    应尼泊尔总统班达里邀请,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12日至13日对尼泊尔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会见班达里总统,同尼泊尔总理奥利举行会谈,并出席班达里总统举行的欢迎宴会。两国领导人在真诚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联合声明说,双方满意地指出,1955年建交以来,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尼关系始终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堪称不同大小国家之间和平共处的典范。双方一致认为,平等相待、和睦相处、世代友好、全面合作是两国关系主要特点。

    当前,两国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契机,全面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携手迈向共同繁荣,积极致力于本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两国关系进入新阶段。双方决定,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联合国宪章》及睦邻友好原则基础上,将“中尼世代友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提升为“中尼面向发展与繁荣的世代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联合声明说,双方同意,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相互尊重彼此关切和核心利益,坚持睦邻友好,深化全面双赢合作,实现互利互惠,共谋稳定和发展。

    尼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事务是中国内政,决不允许利用尼泊尔领土从事任何反华分裂活动。中方将继续坚定支持尼泊尔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定支持和尊重尼方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

    双方同意加快落实两国政府《关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强口岸、公路、铁路、航空、通信等联系,共同打造跨喜马拉雅立体互联互通网络,从而有力地帮助尼方实现其发展议程,包括尽早摆脱最不发达国家的身份、于2030年之前成为中等收入国家并同期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双方同意深化贸易、旅游、投资、产能、民生等经济领域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联合声明说,双方将在中尼经贸联委会框架下,建立投资合作工作组和常秘/副部级或其指定代表组成的贸易畅通工作组,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往来。中方欢迎尼方参加将于2019年11月在上海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国家展。为增进两国贸易关系,双方将进行全面探讨。中方将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尼泊尔产品扩大对华出口。

    联合声明说,考虑到珠穆朗玛峰是中尼两国友谊的永恒象征,双方愿推进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合作。双方将共同宣布珠峰高程并开展科研合作。双方同意加强教育、文化、旅游、传统医药、媒体、智库、青年等领域不同层级的交流与合作。

    根据联合声明,中方同意尼方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设立总领事馆。

    联合声明还表示,双方同意在联合国等多边机制内加强合作,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双方就促进和加强地区事务合作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沟通,并同意相互支持涉及双方共同利益的问题。双方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保护主义,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网

征稿启事 | 摄影活动 | 图文故事 | 免责声明 | 隐私保护 | 服务项目 | 技术合作 | 职业发展 | 理事会 | 关于我们 | 领导小组 |  项目报送备案 | 我要咨询 | 我要投诉

网站名称:一带一路门户网
主办单位:重庆一带一路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行政中心:重庆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26楼(渝中区人民路252号)
全国服务热线:13901152863(北京) 13308315638(重庆)
企业邮箱:edailu@163.com  464067221@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渝ICP备15000646号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备案号: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1484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案号:915001123223910402
技术支持:总部城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Copyrights©2014-2024 版权所有:一带一路门户网(重庆一带一路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中央机构网站
地方人大网站
相关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