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带一路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关于开除员工郭敏、冉茂菊的通知书
各部门:
联盟与合作部行政办公工作人员郭敏从8月1日至今未到单位来上班(未交接工作,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
联盟与合作部行政办公工作人员冉茂菊于7月31日向单位提出辞职,从8月1日开始就未到单位来上班(提交辞职报告后,不到单位上班和进行离职工作交接,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
根据公司管理规定以及《员工手册》中员工处罚规定:“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五天,即予以开除,不发工资。”和《试用期·劳动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合同约定,公司决定:开除郭敏、冉茂菊两名员工,停止开展工作,自2020年8月15日起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通知!
重庆一带一路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