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访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执行院长胡必亮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7年来,取得丰硕成果。“‘十三五’期间,与我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数量大幅增加,到目前已有138个国家和31个国际组织与我国签署了201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执行院长、经济学教授胡必亮说。
胡必亮表示,这既大幅度拓展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也加深了对外开放的深度。在这样一个不断扩大的新的国际合作框架下,我国与相关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国际产能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尤其是我国西部地区迅速转变成为对外开放特别是向西开放的前沿地区,与中亚、东南亚相邻国家发展深度融合。”
胡必亮指出,由于“十三五”时期我国与中亚、中东欧、东南亚以及俄罗斯等积极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大大促进中欧班列的发展,促进中国与这些地区和国家之间跨境贸易发展,对稳定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起到重要作用,这一点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尤其亮眼。同时,我国与东盟国家多方面积极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对促使中国与东盟国家和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强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对此,胡必亮表示,应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及其变化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建议》,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要点。
胡必亮说,首先是抓住核心,着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要全面系统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四五”时期,更需要把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作为基本引领,通过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化我国与相关国家的务实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再就是把握重点,继续加强互联互通建设。”胡必亮表示,在这方面除继续做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工作外,还要加强软联通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国与相关国家在规划、机制等方面的对接;加强在政策、规则、标准方面的联通;更加紧密地在教育、科技、人文方面开展合作。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与相关国家更好的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
“今年全球疫情蔓延,根据抗击疫情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应进一步深化国际产能合作,补短板、强弱项。”胡必亮表示,比如,对于很多“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而言,应特别重视加强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应特别重视基本医疗卫生防护用品和药品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
同时,还要完善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各项经济合作项目的开展;坚持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多元化融资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遵循国际惯例和债务可持续原则。
“最后就是要特别注意防范风险。”胡必亮说,由于受疫情、世界经济衰退以及更加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十四五”期间“一带一路”投资建设风险显著提高,管控风险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