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代表罗青提出“关于设立口岸专项融资平台的建议”,并作为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5号建议。记者昨日了解到,自治区商务厅对此建议给予答复。
结合目前我区口岸建设和财政支持的现状,自治区口岸办认为有必要设立口岸专项融资平台,融资平台应由自治区口岸主管部门统筹和主导,具体运作可让内蒙古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和搭建口岸专项融资平台,以便更好、更快支持口岸建设,助推国家“一带一路”和我区向北开放战略的实施。
拟从三方面发起三支基金,加快推进口岸建设速度和规模:
一是先以二连浩特为试点,用口岸收费为还款来源,发起设立一支约10亿元的二连口岸专项建设基金。在此基础上,归集全区口岸管理收费资金,发起设立一支约50亿元的口岸专项建设基金,统筹全区口岸建设中使用,原则上以口岸年度管理收费额为资金的分配使用基础。也可逐个口岸单独发起设立,内蒙古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务。
二是利用现有自治区财政每年支持的1亿元专项建设资金,发起设立一支约10亿元的基金,财政每年1亿元专项建设资金作为还款来源。
三是自治区计划每年利用中央代地方发行债券投入口岸建设资金可作为还款来源,发起设立一支约100亿元的基金,用于口岸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