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江苏)省长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沿海地区发展“六大行动”实施情况的汇报,审议《关于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循环经济条例(草案)》、《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草案)》。会议强调,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明确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抢抓新机遇,找准新定位,打造新平台,增创新优势,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局。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决策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我省《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江苏处于“一带一路”交汇点上,要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精心完善《实施方案》,使之充分体现中央要求和江苏发展实际。深入研究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全局性长远性重大问题,抓紧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推动我省《实施方案》尽早付诸实施,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对外开放总体战略。
会议认为,沿海地区发展“六大行动”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港口功能不断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沿海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完善,滩涂开发利用有序推进,环境保护成效明显,重大载体建设进展顺利。会议指出,我省沿海地区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两大国家战略的叠加效应,坚持科学开发,突出转型发展,深入实施“六大行动”方案,打造我省经济新的增长极。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是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水污染防治新部署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环境美”目标的重要举措。要强化沿海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着力推进6个方面重点任务,强化4项保障措施,切实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为沿海地区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苏省循环经济条例(草案)》。会议要求,通过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有效缓解我省资源环境约束。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草案)》。会议强调,要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立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行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
会议要求,将相关汇报和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省委常委会讨论;将两份法规草案修改完善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